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(2022年度)
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
(2022年度)
成都长江热缩材料有限公司
编制时间:2023年4月
承诺书
我单位已了解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,知晓本单位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。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及表述符合环境监测、环境统计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,年度报告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对所披露的完整性、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当要求披露的企业环境信息发生变化时,我单位将积极组织信息数据收集、核实及报告编制,及时完成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。
我单位将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。
特此承诺。
单位名称:成都长江热缩材料有限公司
2023年4月17日
2022年我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,无环境违法行为,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。2022年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:
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已建的预处理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,再经航空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江安河。所测指标PH 、悬浮物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动植物油和氨氮均符合标准要求,均达标排放。
车间内各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,通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,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。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,达标排放。
2022年共产生危险废物720.5吨,2022年3月委托处置252吨,截止2022年底贮存量468.5吨(2023年3月底已完成委托处置)。
2018年4月26日通过废水、废气自主验收;2018年9月7日通过成都市双流区环境保护局对噪声、固废验收,批复文号:双环建验【2018】36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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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司于 2020年5月28日首次申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管理,登记编号为 91510122762264504U001W,有效期至2025年5月27日,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。排污登记回执见图3-1。
公司于 2022年3月21日委托四川志达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经营期间产生的废水、废气、噪声进行现场采样。
监测期间,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行。根据监测工况要求,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不得低于设计生产能力75%的要求。
——废水监测:在项目污水预处理池总排口设一个监测点,监测项目为:pH、悬浮物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动植物油,监测频率为:每天1次,监测1天。监测项目、监测方法见表1。
(1) 有组织废气监测:涂胶工序废气净化器后平直管段上设置1个废气监测点。
表4-2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、项目
监测点位 |
监测项目 |
排气筒数量(个) |
备注 |
净化器后平直管段上 |
VOCs |
1 |
出口 |
(2)无组织废气监测:9#、10#、12#厂房外设置5个废气监测点。
表3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、项目
监测点位 |
监测项目 |
测点位置(个) |
9#、10#、12#厂房外设置5个废气监测点 |
VOCs |
5 |
——噪声
监测项目:监测项目为等效A声级dB(A)。
4.3 监测数据
4.3.1废气监测达标情况
4.3.1.1有组织废气
4.3.1.2无组织废气
4.3.2废水监测达标情况
4.3.3噪声监测达标情况
测点示意图:
4.3.4监测测结果表明:
1、废水:所测指标PH 、悬浮物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动植物油符合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 (GB8978-1996)表 4 中三级标准,氨氮指标符合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表 1 中 B 级标准。
2、废气:生产线有组织排放废气所测指标符合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77-2017)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;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外所测指标符合《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77-2017)表5中相关标准限值,厂房外所测指标符合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37822-2019)中表A.1中特别排放标准限值。
3、噪声:厂界环境噪声昼间、夜间检测值均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 类标准。
4.4 危险废物产生、贮存、转移和处置信息
公司委托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,并于2023年3月完成2022年贮存及2023年初危废的处置。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如下表:
废物名称 |
废物类别 |
废物代码 |
2022年委托利用处置情况(千克/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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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收单位名称 |
危废经营资质证号 |
委托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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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活性炭 |
HW49其他废物 |
900-039-49 |
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|
川环危第511402022号 |
468 |
|
废矿物油 |
HW08废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废物 |
900-249-08 |
160 |
|||
废墨盒 |
其他废物(沾染性废物) |
900-041-49 |
3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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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631.5 千克 |
五、生态环境应急信息
5.1 2021年度突发环境事件情况
2022年度,我司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。
5.2 应急预案备案情况
成都长江热缩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于2021年6月30日获得成都市双流生态环境局备案,备案编号:510122-2021-1227-L。
5.3 2021年度环境应急演练情况
公司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境应急演练,2022年公司环境应急演练情况如下:
(1)演练基本情况
本次应急演练模拟模拟园区生产车间在正产生产时,车间内电器柜旁纸箱突然起火燃烧,导致车间较大面积火灾,现场人员发现后立即进行现场处置,并逐级上报至应急指挥中心,并启动应急预案响应,组织人员疏散、抢救、搜救和现场灭火,并上报有关部门,最后完成演练。
(2)演练总结
演练达到预期目标,验证了演练方案的可操作性;提升了应急队伍的应急操作能力,强化岗位人员的突发情况处置水平。但演练各环节工作还不到位,衔接不连贯;演练现场不够严肃,未引起足够重视,后期应加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宣贯和安全活动的参与度,继续强化训练抢救技能,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以最快的速度、有序地实施救援,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,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。
六、企业生态环境违法信息
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,2022年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,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。
七、本年度临时报告情况
2022年度,公司未发布临时报告。
八、总结
本报告参照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》进行编制,截止 2022年底,公司未发生一起生态环境违法事件。2023年我司将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,继续完善环保规章制度,加强环境保护管理,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,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。